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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案 最高院撤銷梁育誌死刑發回更審

    2023/06/14 15:1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3年前震驚社會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命案,一審橋頭地院將凶嫌梁育誌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維持死刑;最高法院今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資料照)

    3年前震驚社會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命案,一審橋頭地院將凶嫌梁育誌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維持死刑;最高法院今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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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國女大生命案判死被撤銷 高雄高分院:尊重判決

    3年前震驚社會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命案,一審橋頭地院將凶嫌梁育誌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年3月仍認定被告梁育誌的手段凶殘,無矯治教化可能性,維持死刑;最高法院今認為梁男的犯罪計畫是否包括殺人犯意,二審認定的事實與理由相互矛盾,且對於殺人與強盜的矯治教化、降低再犯可能性,也未經鑑定,調查未詳盡,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

    判決指出,家住高雄市阿蓮區的30歲男子梁育誌,為了滿足性慾,到離家約十多分鐘的台南市歸仁區長榮大學附近勘查犯罪路線,鎖定當地晚間路燈不亮,是學生離校的必經之路,2020年9月30日晚間強行摀住一名獨自步行路過的女大學生的口鼻,拖行至附近草叢親吻胸部,被害人奮力抵抗並呼救,梁男才罷手,駕車逃逸,性侵未遂。

    梁男仍不死心,持續伏擊女大生,同年10月28日晚上,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獨自離校行經該路段,梁男以麻繩套住她的脖子,拖至路旁性侵後,再勒緊繩索勒斃女大生並洗劫財物,棄屍於阿蓮鄉大崗山地區。

    橋頭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遺棄屍體、強制性交未遂(第1位被害人)等罪,合併判處梁育誌死刑。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時,鍾女雙親聲請參與審判,並兩度抵台出庭,含淚要求法官判處死刑;梁男仍辯稱並非故意殺害鍾女。

    合議庭認定梁育誌有殺人的直接故意,供詞避重就輕,未見悔意,兩次鑑定均認為其再犯機率為「高危險」,未坦然面對錯誤、無同理心,難有矯治教化、降低再犯的可能性,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最高法院今駁回強制性交未遂(2年10月徒刑)、遺棄屍體(2年徒刑)2罪的上訴確定,但認為性侵殺人的方面,二審調查未詳盡,理由有欠完備,撤銷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指出,梁男的計畫性犯罪,是否包括殺人?二審的事實認定稱梁的犯罪計畫是強制性交、強盜財物,不包括殺人,但判決理由卻又稱殺人也是梁男計畫的一部分,二者認定矛盾,影響死刑結合犯的認定與量刑。

    最高院表示,矯治教化可能性方面,二審只鑑定性侵害部分,結合犯殺人、強盜的部分未經鑑定就認定全無矯治教化可能,也有矛盾及調查不足之處,故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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