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燒玉井佛堂害7命 曾文彥更一審再逃死
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前輩堂遭縱火釀成7死2傷慘案,屋內嚴重燒毀。(資料照,記者王俊忠翻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2019年12月14日釀成7死2傷慘劇的台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前輩堂縱火案,檢方偵結起訴放火兇嫌曾文彥求處死刑,一審台南地院也判死刑。案子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以4大理由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10日上午,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仍判曾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曾文彥曾於2017年間住在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前輩堂(下稱前輩堂),與前輩堂張姓負責人兒子因細故口角糾紛,他就離開前輩堂,直至2019年間,曾嫌曾向張姓負責人表示欲回前輩堂住,但張某婉拒,不料曾為此心生怨懟,起意放火燒毀前輩堂北棟。
曾嫌於2019年12月14日凌晨0點許,先在台南市區以2個加油桶購買汽油,再搭計程車到玉井前輩堂,同日凌晨1點14分許,曾嫌到達前輩堂後,即到前輩堂北棟建築物,把2桶各有5公升的汽油潑灑在前輩堂北棟建物內的1樓西側走道與通往1樓夾層的樓梯附近玄關,再點火焚燒,造成前輩堂北棟建物走道與樓梯處陷入火海,他雙腳也被火燒傷、徒步逃離現場。
火災發生後,住在前輩堂北棟建物夾層的杜姓少年還在玩手機、尚未入睡,聽聞有地板爆裂聲響,回頭見北棟建物1樓走道與玄關起火燃燒,即大呼失火、欲拿臉盆水滅火,但無法撲滅。住在前輩堂北棟1樓的張姓等6人聽聞少年呼救聲驚醒後逃離;2名住在北棟建物夾層的曾姓住民從窗戶跳下逃離,身上部分灼傷。
而住在北棟建物夾層內的謝姓、吳姓、陳姓、馬姓、謝姓、高姓等6人不及走避、遭濃煙嗆昏與烈火燒死;住在北棟1樓的陳姓住民送醫後因全身與呼吸道灼傷不幸身亡,這起人為火災共釀成7死2傷慘劇,包括2傷在內共9人及時逃生。
檢方偵結時指出,曾嫌明知前輩堂北棟建物是木造結構、有人居住在內,如以汽油縱火將使火勢迅速蔓延、不易逃生,他僅因細故就買汽油、趁眾人在前輩堂熟睡時放火,奪走7條人命,手段殘酷、視人命如草芥,對受害人家屬造成無法彌補的傷痛,兇手所為符合公民權利公約內所指最嚴重的罪行,因此請法官判處死刑;一審也判曾死刑;上訴審改判無期徒刑。
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前輩堂遭縱火釀成7死2傷慘案。(資料照,記者王俊忠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