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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雲縣議員顏旭懋涉走私安毒 聲請交保被駁續押2個月

    顏旭懋否認運毒,並以照顧癌母為由聲請交保,被法官駁回,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資料照,本報合成)

    顏旭懋否認運毒,並以照顧癌母為由聲請交保,被法官駁回,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資料照,本報合成)

    2023/04/07 21:51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涉嫌主導走私470公斤安毒案,今天被屏東地院判處無徒刑期,顏則矢口否認犯行,並以癌母體弱需要他照顧等理由,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及解除禁止接見、通信,法官認為顏犯行重大且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駁回聲請,裁定自3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

    屏東地院今天在判決理由中特別載明,顏旭懋在該犯罪結構中居於指揮、領導角色,且惡性最高,但始終否認犯行,將運輸毒品責任推給其他共犯,逃避刑責,犯後態度惡劣,其犯案時為縣議員身分,本應以人民福祉為依歸,竟從事嚴重侵害國民身體健康的運毒犯行,嚴重背離選民期待。

    從前年12月羈押迄今已年餘的顏旭懋,在地院今天宣判前,提出聲請,認為該案已言詞辯論終結,證據均已調查完畢,他身為議員,因在押無法替選民服務,且無多少資力可以逃亡,他的母親罹癌,且有身心障礙家屬均需要他照顧,基於人道考量,希望以交保或其他防治逃亡的附加條件代替羈押。

    屏東地院合庭議審理後,認為顏旭懋犯行重大且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駁回顏的聲請,裁定自3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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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旭懋否認運毒,並以照顧癌母為由聲請交保,被法官駁回,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擷自顏旭懋臉書)

    顏旭懋否認運毒,並以照顧癌母為由聲請交保,被法官駁回,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擷自顏旭懋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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