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的代價!屏東這村長候選人落選還被判刑
屏東縣竹田鄉福田村長落選人陳懋楠賄選被判刑1年8月,緩刑4年。(記者葉永騫攝)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竹田鄉福田村長落選人陳懋楠涉嫌賄選案,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陳懋楠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褫奪公權4年。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陳妍萩指揮偵辦竹田鄉村長賄選案,傳訊證人及查扣相關證物後,陳懋楠於偵查中坦認犯行,檢察官依選舉罷免法之對於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去年12月12日提起公訴,並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宣判陳懋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萬元,褫奪公權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