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宜蘭羅東鎮長吳秋齡送紅酒涉賄 檢提當選無效之訴
成功連任的國民黨籍羅東鎮長吳秋齡(中)。(資料照)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成功連任的國民黨籍羅東鎮長吳秋齡,選前涉紅酒賄選案被調查,檢方今(22日)偵查終結,認為吳開桌宴請、贈酒給有投票權和影響力人士,並在餐敘中尋求支持連任,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另,處理宴請核銷程序的1名課長和課員,涉犯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也被起訴。
宜蘭地檢署表示,羅東鎮公所今年3月20日在金門餐廳,辦理「111年度志工團體年終業務檢討會暨歲末聯歡活動」,原定預估71桌(包括6桌預備桌),實際出席桌數僅55桌。
民政課長朱昭安向吳秋齡報告,還有剩餘桌次可使用,吳秋齡為了尋求順利當選連任鎮長,指示朱姓課長、邱姓課員及鎮公所主秘蔡宜潔,在同月30日晚間,宴請非屬志工團體,且多數會員具羅東鎮長選舉投票權及影響力的羅東鎮家長會長聯誼會成員及鎮內中小學校長。
檢方調查,當晚出席桌數有4桌,每桌餐費4500元,其中1桌為羅東鎮公所人員,並由吳秋齡率領蔡宜潔及鎮公所課室主管,穿著公所服務團隊背心接待,餐會中吳秋齡也向與會人員拜票尋求支持連任;餐會結束時,吳秋齡親自在餐廳門口,贈送與會者(公所人員及中途先行離席者除外)每人1瓶「Shaka islands 羣島水果紅酒」,價值約980元。
檢方表示,吳秋齡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今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另,朱姓課長、邱姓課員明知志工團歲末聯歡僅出席55桌、3月30日宴請對象也非志工團體,但為了順利驗收和核銷,在志工團歲末聯歡外燴餐點驗收紀錄的公文書上,虛偽記載59桌都於3月20日履約,金額共26萬5500元整,並雙雙簽名,涉犯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