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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富辣妹酒駕撞死人判7年半 不符自首減刑理由曝光

林筱路酒駕撞死方姓貧工,士院認定她是因為時勢所逼才會自首,並審酌她曾兩度酒駕卻不知自制第三度酒駕撞死人,依法判刑7年6月。(資料照)

林筱路酒駕撞死方姓貧工,士院認定她是因為時勢所逼才會自首,並審酌她曾兩度酒駕卻不知自制第三度酒駕撞死人,依法判刑7年6月。(資料照)

2022/11/23 13:2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常在臉書炫富的29歲辣妹林筱路今年6月21日凌晨第三度酒駕,撞死正在指揮交通的54歲方姓貧工,士林地院認定她犯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今對她判刑7年6月,並公布判決理由指,林女是因為時勢所逼才會自首,不符自首減刑規定,並審酌她先前已二度酒駕卻不知自制第三度酒駕撞死人,依法判決。

林女在法院審理時認罪。士院認為,被告自首是否減輕其刑,應視個案具體情況決定,經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截圖發現,林女肇事後最終煞車位置前方有大型工程車阻擋,她倒車開回撞擊地點途中又至少有6、7名施工人員圍繞阻擋,加上肇事地點在派出所前方,可見她會自首是出於時勢所逼,並不符合自首減刑規定。

法官也指,林女2014年9月、11月因兩度酒駕被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也明知酒精成分會對人的意識、控制能力造成不良影響,也知道社會大眾對酒駕行為深惡痛絕,且政府近年來對酒駕採取零容忍態度,竟第3度酒駕並撞死人,加上測值達0.77毫克,時速又高達80公里,均遠超過法律容許範圍。

法官進一步提到,林女酒駕撞死方男,不僅使方男家屬承受驟失至親之痛,也視一般社會大眾交通行路安全為無物,不宜輕縱,否則無異是助長酒駕民眾存有僥倖心態;另考量她至今尚未達成和解,方男家屬也希望從重量刑等情,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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