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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查我我就查你!路人看車禍被警盤查 法官認不符合「依法調查」

林姓男子湊熱鬧圍觀車禍竟被員警盤查身分還移送法辦,法官認為不符「依法調查」,判不罰。圖為高雄市警局。(資料照)

林姓男子湊熱鬧圍觀車禍竟被員警盤查身分還移送法辦,法官認為不符「依法調查」,判不罰。圖為高雄市警局。(資料照)

2022/10/01 12:1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林姓男子湊熱鬧看車禍,員警認為他不是當事人勸他離開,林男認為員警態度不好,要求記錄員警編號,員警不爽,反查林男身分,還嗆「你可以查我,為什麼我不能查你」,雙方爆衝突後,林男被強押上警車帶回警所,訊後依違反社維法送辦,但法官認為警方「依法調查」的動作不符盤查要件,判林男不罰。

判決指出,今年6月24日晚間9點半,鳳山警分局員警處理一起車禍事故時,林男站在旁邊湊熱鬧圍觀,當時林男是站在馬路中央,被員警勸離到路邊停車格後,員警等車禍處理到一個段落,上前詢問林男是否為車禍當事人,但林男否認,員警便叫他離開。

林男認為員警態度不佳,問他員警編號,員警不爽,反查林男身分,還嗆他「你憑什麼查我,我問你一句就好(台語),你可以查我,為什麼我不能查你」,林男拒絕配合盤查,與員警爆發肢體衝突,被強行押上警車帶回警所。

員警訊後依違反社維法「警察人員依法調查或查察時,就其姓名、住所或居所為不實之陳述或拒絕陳述者」及「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兩罪送辦。

鳳山簡易庭審理時,法官根據員警提供的密錄器,認為沒有明確事實證明林男阻擾員警執行公務,員警盤查林男身分不符合「依法調查」要件;員警指控林男攻擊在場另名女警的部分,密錄器也沒有錄到該畫面,因此認定員警舉證不足,判林男不罰,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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