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美甲師和人夫搞婚外情 硬抝遭性侵、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2022/09/30 19:0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經營美睫美甲工作室的黃姓已婚女子,被控在親子社團認識已有家室的蔣姓男子,發生2年多的婚外情,被蔣妻陳女怒告求償120萬元,但黃女辯稱,因為蔣對她百般糾纏,甚至對她性侵害,因罹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而和蔣男交往,未侵害其配偶權,高等法院認定黃女說詞不實,判她應賠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確定。
陳女提告主張,黃姓女子是美睫美甲師,和李男結婚10多年,且明知丈夫蔣男和她育有2名子女,竟和蔣從2018年5月至2020年10月間發生婚外情,時常到汽車旅館開房間、出雙入對、在車上嘴對嘴親吻及傾訴情意的電郵等資料,甚至蔣和黃女視訊時,還裸露下體自慰射精,黃女侵害其配偶法益,情節重大,因此對她求償120萬元。
黃女辯稱,和蔣男在親子社團認識,當時不知道他的已婚身份,因為蔣百般糾纏,甚至對伊性侵害,且持照片要脅她,她因為罹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而對蔣心生同情,並未侵害陳女配偶法益。
高等法院審理認定,依據黃女和蔣的對話紀錄,黃女數度表示「你是有家室的人」等話,可以認定黃女早已知悉蔣的已婚身份。
另外,高院檢視陳女提出蔣和黃女的親吻、在汽車旅館共處的照片、及蔣和黃女視訊時裸露下體的畫面截圖等證據,及黃女曾因介入陳女家庭而表示「我真的很對不起妳」、「抱歉」等話,認定黃女已侵害陳女的配偶權,造成陳女精神上莫大痛苦,還因此罹患重度憂鬱症,判黃女應賠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