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信吾通緝責任該誰扛? 檢察官:外役監放跑人犯又做了什麼事?
2022/08/27 00:09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林信吾殺警奪槍案引起外界對發布通緝的程序問題,檢方指出,在收到外役監的公文後,15日就立刻分案調查,相關責任會依據高檢署指示釐清;有警官說,之前台南也有外役監逃犯脫逃事件,當時監所函請檢方緊急發布通緝,檢警合力才追捕到他,但這次林信吾脫逃監所沒有請求發布緊急通緝,檢方只能依程序調查才能發布通緝,但監所只憑一張公文來函,就把發布通緝的責任推給檢方,這不公平。
據了解,檢方接受到監所「逾假未歸」的脫逃情況時,實務上會先分案調查,查看受刑人是何種原因無法立刻回到監獄,未調查清楚前不會發布通緝,例如外役監受刑人休假,回家途中出了車禍住院,未發佈通緝前,受刑人在脫逃情況下,警用小電腦是查不出受刑人是否有脫逃,只能在警用電腦的系統上才能查出來。
有檢察官舉例,台南之前的一個受刑人連三榮從工廠脫逃後,檢方接獲監所委託緊急發布通緝令,但是林信吾脫逃監所卻沒有委託,只是公文通報給地檢署,檢方只能依程序調查,但調查期間,外役監有對逃亡的受刑人做出什麼應對嗎?人犯脫逃是有危險性?為什麼監所不自行發布脫逃人犯影像?而要怪檢方沒有發布通緝?像是役男脫逃,軍方就會自行調查可能行蹤,再請憲兵抓人,可是林信吾脫逃,監所又做了什麼?只給檢方他的戶籍地。
對於發布通緝的質疑,南檢回應目前正在調查中,不便對外說明,一切依據高檢署的指示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