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嗆醒母再殺死她… 基隆報關行逆子判無期徒刑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擁有台大文學院學士學歷的男子王冠中向母親討錢未果,竟於去年7月9日凌晨3時許,點燃毛毯嗆醒母親,並持空氣清淨機重擊老母,再動手掐死她,手段兇殘。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為王男弒母行徑惡劣,且犯後並無悔意,應使與社會永久隔離,考量他罹有精神疾病,應施以治療,尚非真正完全泯滅人性,判處王男無期徒刑。
檢警調查,染有毒癮的王男擔任船務報關行的負責人,與60歲許姓母親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其中王男佔3300股,而許婦則佔1700股。王男想要手中股份販售給母親,套現330萬元,討錢遭到拒絕後,雙方頻頻發生爭執。
案發當晚,王男吸食毒品後,在母親臥室外用蠟燭燃燒毛毯,引發的濃煙嗆醒許婦;過程中許婦拿出手機邊攝影,邊開門外出,拍到屋內滿是濃煙,沒過多久就遭兒子持空氣清淨機、數位溫度計重擊頭、臉、胸與背部倒地。
王男發現母親手上拿著手機,便將手機丟進廁所馬桶內,氣憤之餘,再用手掐住母親的脖子,導致許婦頭、胸、腹及背部多處受傷,且頭部受重創,引發中樞神經衰竭當場死亡。
報關行員工上班時,發現公司大門深鎖,與王男家屬聯繫,會同警方進入屋內,經見許婦氣絕身亡多時,警方也當場逮捕在場的王男,並起出被丟進馬桶內的手機。檢察官偵訊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將王男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王男與母親共住,應有相當的感情基礎,雖然雙方因為公司經營問題偶會爭吵,但許婦多會遷就兒子;得知兒子染上毒品,還會告誡兒子不要再使用毒品。王男卻不感念母親的照顧,竟動手弒母,罔顧人倫。
王男弒母手段殘暴,連犯案用的空氣清淨機外網都沾染死者血跡,且零件四散,且始終未坦承犯案,也無悔意;考量他因罹有被害妄想,且精神鑑定人建議,應施以精神科治療,並非真正完全泯滅人性,依法減輕其刑,雖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應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但死刑、無期徒刑部分,依法不得加重其刑,故判處王男無期徒刑,告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