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飛官酒駕被勒令退伍 不服需還公費興訟敗訴確定

最高行政法院判因酒駕被勒令退伍的李姓飛官須償還公費53萬9千元,全案確定。(記者楊國文攝)

最高行政法院判因酒駕被勒令退伍的李姓飛官須償還公費53萬9千元,全案確定。(記者楊國文攝)

2022/08/15 00:0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陸軍航空602旅李姓上尉飛行官因酒駕事件遭勒令退伍,另被追討所受領的公費及津貼共53萬9千元,李不服,興訟指出,酒駕事件肇事責任不在他,已獲不起訴處分,他也考上空勤總隊擔任副駕駛,仍擔任公務員為民服務,不應對他追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軍方追討公費並無不當,裁定李敗訴確定。

陸軍航空602旅主張,李男是軍費生,畢業於陸軍官校2013年班,自2013年7月1日起任官,應服現役月數為168個月,李因酒駕事件被記兩大過,經評鑑為「不適服現役」予勒令退伍,自2018年10月16日生效,尚有104個月的役期未服滿,依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第5條規定,核算出李應賠償公費及津貼共新台幣69萬4千多元。

李於退伍前已簽具賠償切結書,但他退伍後僅繳還15萬5千多元,還有53萬9千元未償還,對李提起「償還公費」訴訟,要求償還。

李辯稱,台中地檢署認定,酒駕肇事責任並不在他,公共危險罪案已獲不起訴處分確定,而且其酒測值僅0.18毫克,未達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規定的酒測值0.25毫克的標準,軍方將他記兩大過處分並勒令退伍處分有重大瑕疵。

李並指出,雖然被勒令退伍,但他考上空勤總隊,仍擔任公務員為民服務,不應追討他已受領的公費及津貼。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支持陸軍航空602旅主張,認為李在校時所受領公費及津貼共112萬多元,應服現役月數為168個月,尚有104個月役期未服滿,李應賠償69萬4千多元,扣除已繳納的15萬5千多元,尚應償還53萬9千元,判李敗訴,應如數繳還。李不服,提起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李上訴不合法、無理由,裁定駁回,李敗訴確定。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