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頂新假油案遭統一求償10億 官司纏訟5年以1.7億和解

頂新公司爆發問題油品事件,使得採購使用的統清、統一與統一超商公司也受波及,商譽受損,向頂新求償10億3千5百萬元,雙方一審日前達成和解,頂新公司相關負責人魏應充須付和解金1億7千萬元。(資料照)

頂新公司爆發問題油品事件,使得採購使用的統清、統一與統一超商公司也受波及,商譽受損,向頂新求償10億3千5百萬元,雙方一審日前達成和解,頂新公司相關負責人魏應充須付和解金1億7千萬元。(資料照)

2022/08/09 17:21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2014年9月頂新公司爆發問題油品事件,其中統清公司曾向頂新公司採購油品,並提供統一公司與統一超商公司使用,但統清等三家公司受事件波及,商譽受損,統清於是對頂新公司及相關負責人魏應充、陳茂嘉,求償逾10億3500萬元,經纏訟5多年後,雙方一審日前達成和解,和解金額為1億7千萬元。

有別於法院依法裁判,這起「裁判外」紛爭處理,是由統一集團對決頂新集團,大企業論劍未演先轟動,但隨著頂新案多起爭訟已一一宣判,該起求償案爭點仍原地打轉。

該案緣由,統清公司於2012年至2014年間向頂新製油公司(下稱頂新公司)採購油品,加工後提供統一公司與統一超商使用,2014年9月,因頂新公司油品是從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的問題油品,使統清、統一、統一超商受問題油品事件波及,造成商譽及業務之重大損害,故依侵權行為與債務不履行等法律關係,分別請求頂新公司及負責人暨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等人連帶賠償財產上損害賠償10億多元,及非財產上商譽損失3500萬元。

彰化地院從2016年11月中開始審理該案,可是案件事證龐雜,就被告有無侵權行為、原告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等,雙方爭論激烈,歷經5年,多位法官審理都未能順利審理結案。

後來彰化地院法官徐沛然接辦審理,會同雙方就爭論事項整理,包括原告主張損害賠償內容,區分不同油品品項與損害項目,逐一檢視釐清各項事實及證據,簡化爭議,同時勸告雙方應考量兼顧程序利益與實體利益平衡,尋求和解可能性。

最後經法官與兩造多次協商,今年8月4日言詞辯論期日達成和解,由頂新公司及相關負責人魏應充、陳茂嘉,須連帶給付原告1億7000萬元,同時原告拋棄對其餘被告的其餘請求權,當庭撤回對楊振益起訴,另本件和解成立,原告可聲退還三分之二裁判費約538萬餘元。

彰化地院指出,有別法院依法裁判,「裁判外」紛爭處理途徑包含和解、調解、仲裁等,著重當事人自主紛爭解決的意願,處理程序較為迅速、彈性,且能促使當事人自動履行,避免日後強制執行衍生費用。同時當事人一方面可以追求程序利益,節省上訴救濟時間,迅速解決紛爭;另一方面也可依協商獲取雙方實體利益的平衡點,讓爭議圓滿處理。

時任頂新公司總經理陳茂嘉也須連帶負責賠償。(資料照)

時任頂新公司總經理陳茂嘉也須連帶負責賠償。(資料照)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