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債權憑證試辦1個月 3地院收2073聲請案
〔記者吳政峰、實習記者龔子華/台北報導〕司法院9日舉辦例行記者會,說明「電子債權憑證新制」及試辦一個月的成效。民事廳廳長周玫芳表示,電子債權憑證是為了減少原先紙本憑證發行的行政成本,並使用區塊鏈及電子簽章技術確保其真實性,今年7月1日於台北、新北、高雄地院試辦,7月間即收到2073件聲請核發電子債權憑證強制執行事件。
周玫芳解釋,原先已有「線上聲請強制執行」的服務,但仍以紙本憑證的方式領取。而新制「電子債權憑證」,除提供債權人線上聲請外,還將債權憑證以電子文件的形式發送,這將提升強制執行的效率與服務。
周玫芳又說明,「電子債權憑證新制」已於今年7月1日試辦,由台北、新北、高雄地院先行試辦,開放金融機關債權人聲請,試辦一個月以來收到2073件聲請,其中865件已執行終結,並已將電子債權憑證發給債權人。預定試辦3個月,期滿後,將於全國各地院全面實施。
周玫芳也指出,2020年核發債權憑證件數高達116萬8004件;2021年則有117萬4979件。希望透過債權憑證電子化,提升強制執行的效率。
周玫芳表示,債權人可以透過「電子債權憑證新制」,線上閱覽電子憑證。還可至系統下載含條碼、QR碼的電子債權憑證,再至行政機關掃描條碼,便可供債權人調閱債務人的資料;而債務人也能透過系統聲請閱覽電子債權憑證。
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強調,債務糾紛即便透過訴訟處理,也可能有惡意脫產或其他狀況而導致無法清償的結果,若能透過訴訟前的調解先行,達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地步,亦是一種方式。張永宏表示,電子債權憑證新制上線後,若運行順暢,未來不排除擴大辦理。
債權人告債務人勝訴確定,可以持判決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由國家強制追討債務人積欠債權人的錢。而「強制執行」後若仍不足以清償,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債權憑證」,便可以在債務人日後持有財產時,利用債權憑證再度聲請強制執行,追討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