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下屬貼近酒醉老闆聆聽呢喃 遭強吻嚇喊「阿彌陀佛」
女下屬陪老闆參加餐敘,貼近老闆想聽清楚他在說什麼,未料竟遭強吻。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某科技公司鍾姓老闆去年帶公司女下屬參加客戶餐敘,幾杯黃湯下肚後,鍾男嘴裡開始呢喃,女下屬原以為他有指示,貼近他的嘴巴想聽清楚他在說什麼,未料竟遭他強吻,嚇得女下屬趕緊將頭轉開,還脫口說出:「阿彌陀佛」;事後女下屬被診斷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台北地檢署今依強制猥褻罪將鍾男起訴。
鍾男庭訊時否認強吻及做出任何踰矩的行為,他辯稱餐敘時已喝醉;不過,檢方勘查事後鍾男與女下屬之間的對話紀錄,發現鍾男對於自己事發當天的酒醉程度有不同的認知;考量女方事後已離職,且被診斷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因此不採信鍾男的辯詞。
檢方調查,鍾男當天帶著受害女下屬及另名女職員,一同前往北市松山區某鋼琴酒吧與公司客戶餐敘應酬,後來還開包廂一起唱歌,鍾男在酒過三巡後,趁女下屬貼近聆聽他說話時藉勢強吻,鍾男的踰矩舉動雖沒有被包廂內的其他人看到,不過考量女方沒有誣陷鍾男的動機,認定鍾男涉有重嫌。
根據刑法224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