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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替扁嫂洗錢被通緝至2034年 黃芳彥在美過世不起訴

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資料照)

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資料照)

2022/08/04 10:2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涉及前總統陳水扁一家弊案而被依洗錢罪發布通緝的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去年1月傳出在美國加州逝世;接手特偵組通緝的台北地檢署透過駐外使館的電報回覆,確認黃確已離世,今依刑事訴訟法被告死亡予以不起訴規定,將黃不起訴。

黃芳彥當初因涉嫌替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洗錢2.8億元,以及替吳淑珍保管價值約1億元的75件珠寶,成為扁案首位被通緝被告;不過他後來潛逃美國,檢方於2009年3月18日發布通緝25年,時效至2034年1月23日才消滅,但他卻於去年初傳出離世的消息。

黃芳彥曾因涉及SOGO案及匯款新加坡百餘萬美元,於2008年8月被檢方約談,最後查無不法,僅被列為證人,直到2008年11月20日,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出庭前,黃芳彥對她說,「國泰世華8億的事不知道就不要亂講」,而後,陳鎮慧才於出庭時供稱,指吳淑珍於2006年6月曾請黃芳彥處理錢。

檢方調查,黃芳彥經手的2.8億元中,除了6000萬元來自於國泰世華銀行的保險室之外,另有2.2億元是當時未發現的新案情,因而認定黃芳彥涉嫌替扁家洗錢2.8億元,以及代扁家保管鑽石及鑽表,2009年3月3日將他改列被告。黃芳彥被通緝的時效起算日,是他替吳淑珍保管珠寶的最後一日,即2009年1月23日,通緝時效為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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