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準司法官性騷同學被記過 提告請求撤銷吞敗

吳男性騷擾徐姓學員被記過,他不服提告請求撤銷,遭北高行判決駁回。(資料照)

吳男性騷擾徐姓學員被記過,他不服提告請求撤銷,遭北高行判決駁回。(資料照)

2022/07/29 12:4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吳男考上司法官後到司法官學院受訓,卻因性騷擾徐姓學員又擅自上網瀏覽徐員信箱並刪除部分電子郵件,被司法官學院記2大過,吳男不服提告請求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記過只是作為成績考評之用,且受訓學員尚未正式取得司法官資格,並無爭訟利益,駁回吳男請求。可上訴。

吳男於2018年錄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2019年8月26日起參加司法官第60期職前訓練,為期2年,卻於學習期間性騷擾徐姓學員,遭司法官學院以言行不檢、有損司法官學員形象為由,記2次申誡。

2021年2月間,吳男到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實習期間,利用與徐員先後使用同一部電腦,且該部電腦仍記憶徐員Gmail帳號及密碼機會,連續72次擅自瀏覽徐員電子郵件,並刪除徐員個人郵件。

司法官學院認為,吳男這次所為已觸犯刑責,並違反司法官學院學員守則,且情節嚴重,對吳男記2大過。但吳男不服,經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被駁回後,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北高行指出,保訓會並非僅考量吳男被記大過的事由,而是經綜合評價吳男受訓期間整體表現,才駁回吳男的復審,另學習司法官受訓時被司法官學院記過,只是作為成績考評之用,且受訓學員尚未正式取得司法官資格,並無爭訟利益,故駁回吳男請求。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