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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身障女任志工 竟遭里長指姦

里長涉嫌指姦身障女,被高雄高分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里長涉嫌指姦身障女,被高雄高分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2022/07/25 23:0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澎湖縣某里長「阿華」(化名)辦理社區活動認識了擔任志工的身心障礙女子,竟涉嫌指姦,事後還付了1000元,甚至傳自拍裸照給對方觀看,被高雄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

據了解,被告阿華身為里長,因辦理社區志工活動,而認識擔任志工的被害人小靜(化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2人熟識後,阿華明知小靜有心智缺陷等狀況,竟於2018年間某日,在她住處涉嫌撫摸其胸部並指姦得逞。2020年3月11日,阿華涉嫌自拍「小鳥」照片,以LINE傳送予小靜觀看。後來,小靜在庇護工場工作時,需將手機交由老師保管時,被發現有上開照片,轉告她家人並向警方報案。

阿華在地院應訊時,僅認「猥褻」輕罪,否認涉嫌「強制性交」,到了二審則改口說,案發當天到小靜家,全身髒髒手黑黑的,有「情不自禁摸她」。

小靜指稱,阿華當天「硬要來」,並拉她到客廳沙發亂摸,還叫她摸他下體,之後給她1000元。

證人老師指出,發現手機有不雅照曾詢問小靜,她說認識照片中的人,曾經摸過她並給錢,還說是里長。

一、二審據小靜、老師等人證詞,認定阿華所辯不足,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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