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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癡漢偷摸少女大腿 立刻被嗆再遭判刑

2022/07/18 14:0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性騷擾前科犯梁男去年搭捷運又摸16歲少女的大腿,反被嗆「伯伯,你不覺得你太靠近我了嗎?」,台北地院審理時,梁男說自己睡著才不小心摸到,未獲法官採信,依性騷擾罪判梁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2021年12月19日晚間10時許,梁男搭台北捷運淡水信義線時,坐在少女旁邊,並伸出右手指摸少女左大腿,經少女通報站務人員報警,梁男被移送法辦。

但梁男辯稱:「我是睡著了才不小心碰到少女」;梁的辯護人也說,梁男隨行駛中的捷運晃動身體,加上當下昏睡,不能僅憑少女指控就認定犯罪。

然而,少女說,梁男起初挨著她坐下便觸碰左大腿,她一開始以為梁男是不小心碰到,梁男卻繼續用手指摳她的大腿,她才對梁男說:「伯伯,你不覺得你太靠近我了嗎?」,梁男則回:「我睡著了,不小心摸到你」。

北院法官勘驗捷運車廂監視畫面發現,梁男將右手放在自己的右大腿上,此時,除了大拇指外,其餘4指都放在大腿邊,便是靠近少女左大腿的方向,與少女說法相符,因此,採信少女說法。

法官指,少女身為高中生,面對乘客難免互相碰觸可以理解,若非梁男繼續碰觸少女的身體且方式異常,少女沒必要指控素不相識的梁男,至於梁男自稱當下已昏睡,但根據影像可知,梁男當時動作不斷,顯然沒有睡著。

法官審酌梁男於2017年因性騷擾罪遭判6月徒刑,5年內再犯本案,屬於累犯,加上梁男否認犯行又未與少女和解,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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