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風姐「小綿羊」闖國道 案發後欲潛逃出境被及時攔下
2022/07/14 10:55
警開出2萬9500罰單 駕照及機車牌照各吊扣6個月
〔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12日下午國道1號北向218公里處一名女騎士騎小綿羊機車急速狂飆,警方以4部「紅斑馬」警車前後左右包夾,越南籍韋姓女騎士從雲林西螺一路衝到台中大雅交流道下國道,成功從警網逃脫。韋女自知闖下大禍,昨日下午欲從台中機場出境逃回越南,遭警方及時攔下,移送法辦。開出至少2萬9500元罰單,駕駛人駕照及機車牌照至少各吊扣6個月以上。
國道警方指出,13日下午大隊獲報韋女所騎乘之普通重型機車並發現韋女出現在台中機場航廈,遂聯繫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台中分駐所協請看護韋女,並派遣線上巡邏車及會同家屬於當日晚上7點許帶回本大隊進行約詢,除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外。
另針對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違規行為予以製單告發:第33條第4項:機車誤闖國道高速公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第43條第1項第1款: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吊扣牌照6個月。第60條第1項前段2件: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
第31條: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
以上總計罰鍰總計約至少2萬9500元,駕駛人駕照及機車牌照至少各吊扣6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