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他與女友同居電視就壞了 機上盒長出「鏡頭」竟是胞弟裝的

吳姓男子胞弟把密錄器插在機上盒後方的USB接頭,側錄胞兄與嫂子。(記者王捷攝)

吳姓男子胞弟把密錄器插在機上盒後方的USB接頭,側錄胞兄與嫂子。(記者王捷攝)

2022/07/08 20:32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吳姓男子才剛女友同居,去年8月時覺得電視怪怪的,檢查了一下機上盒,竟然發現藏了一顆鏡頭,直接連接在電視盒的USB接頭上,他認為全家只有胞弟會做這種事,但胞弟不承認鏡頭是他裝的,兄弟倆為誰在機上盒動手腳大吵一架,最後和解不成,拿著機上盒到分局報案,台南地院認為胞弟犯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50天。

據了解,30多歲的吳男在自家事業任職,與父母、胞弟同住在一間透天厝,有各自獨立的樓層,也因此去年吳男約了女友到自家同居,但是在8月間發現電視怪怪的,本來想請人來修理,後來才發現機上盒冒出一顆鏡頭,這種密錄器可以透過USB充電,可以透過wifi傳輸畫面到使用者的手機裡,容量有32G可重複錄影,吳男這時才發現自己與女友在房內的舉動都被錄下來。

吳男認為,全家只有胞弟會做這件事,因此就拿著密錄器與胞弟對質,並要求胞弟說明白,但胞弟卻認為吳男懷疑他,讓他很難過,並不願承認密錄器是他裝的,也不願意和解,後來吳男的女友氣炸,在同年9月拿著機上盒連著鏡頭,到分局對未來的小叔提告,警方通知吳男胞弟做筆錄時,胞弟則坦承犯案,自稱是在去年8月才裝設鏡頭。

全案以妨害秘密罪起訴後,吳男的女友請求附帶民事侵權的訴訟獲准,在刑事方面經過台南地院審理,簡易庭認為吳男的胞弟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以及身體隱私部位,判處拘役50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