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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機車竊運萬餘元牛樟木 男子遭判2年併重罰110萬

吳姓男子在森林竊牛樟木被逮捕後,被警方帶往竊取地點。(資料照)

吳姓男子在森林竊牛樟木被逮捕後,被警方帶往竊取地點。(資料照)

2022/06/24 16:05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吳姓男子在森林偷了2小塊牛樟木,價值僅約1萬5千元,但因以機車載運,犯了森林法中「使用車輛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台東地方法院判刑2年,併科罰金110萬元。

判決書指出,吳姓男子明知台東林管處管轄的延平事業區第14林班是國有林,非經管理經營機關核准,不得在內採取生立、枯損、倒伏之竹木及餘留之根株、殘材,竟於今年2月10日凌晨3點,竊取牛樟木2塊(合計材積、市價各為0.027立方公尺、7776元),並騎機車搬運下山。

當日早上6點多,吳騎車行經鹿野鄉永樂路與永安路之交岔路口時,因形跡可疑為警攔查,竟拒檢逃逸,並於途中棄置牛樟木,被警方追趕逮捕,吳男坦承犯行。

為扼止森林資源遭到破壞,森林法已修法採用重罰,森林法第52條對於「為搬運贓物,使用牲口、船舶、車輛,或有搬運造材之設備」,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吳男所竊牛樟木價值僅1萬餘元,不但要被關,還要付出超過百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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