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指示寄大麻給傳媒老闆 宣明智兒子宣昶有獲不起訴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網媒「毅傳媒」前負責人巫俊毅去年捲入毒郵包案件疑雲,曾與毅傳媒關係密切的聯電集團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兒子宣昶有,一度被檢舉疑是幕後黑手,涉嫌找四海幫份子黃少峰,指使共犯李傑龍郵寄大麻毒郵包給巫俊毅,企圖栽贓;台北地檢署調查涉案被告金流及證詞後,認定此事與宣昶有無關,今將宣昶有不起訴。
至於涉嫌郵寄毒郵包的黃少峰、李傑龍,先前均已被起訴,台北地院一審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黃少峰5年徒刑,全案現由二審審理中;李傑龍則被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確定;由於李傑龍已因郵寄毒郵包案而被判刑確定,此次李再次被告重複的案件,依法不得再行追訴,李因此獲不起訴。
宣昶有庭訊時否認涉及毒郵包案件,辯稱他旗下「媽祖興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賣乾拌麵,黃少峰有幫他賣乾拌麵,他因此按月支付5萬元顧問費給黃少峰,而李傑龍是黃少峰的人頭,黃少峰將李傑龍的帳戶提供給他的秘書後,他才以旗下宣捷公司名義匯款至李傑龍的銀行帳戶,而巫俊毅曾在宣捷公司任職,後來因雙方想法不同而離職,兩人之間沒有私怨,且已有約兩年的時間沒有聯繫。
針對李傑龍到案後曾於自白書上提及:「犯案前一個禮拜,在黃少峰他家時,他說這是董仔(宣昶有)交待要做的事」、「黃少峰說調查局的連絡好了不會出事」、「事實上是黃少峰說分3筆錢分開給我做酬勞,才不會被懷疑」等內容,宣昶有否認曾說過這些話,也供稱沒有策畫或指示李傑龍寄運大麻包裹給巫俊毅。
李傑龍後來於檢方偵查期間解釋,他提供良民證及銀行帳戶給黃少峰,使黃少峰去宣捷公司掛人頭,等領到錢之後,他再交給黃少峰,這些錢不是寄大麻的酬勞,而是他的獄友曾說,這樣寫比較容易可以交保,先前的自白書上提及「董仔交代」等字眼,是黃少峰曾這樣對他說,但他不知道實情,寄毒包裹是黃少峰寫紙條指示他,他從未直接與宣昶有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