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小吃店忘關爐火釀祝融波及鄰居 業者判3月緩刑2年
2022/06/23 17:01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埔里鎮市區1間小吃店,去年5月中午因女業者忙著到前面幫顧客打包外帶餐點,忘了關廚房爐火而起火燃燒,波及周邊店家,有3間建物內部部分燒燬,南投地院將該女業者以失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因她已賠償鄰居損失並和解,法官宣告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埔里市區小吃店的火警,發生在去年5月中旬的中午11點半多,當時卓姓女業者先在後方廚房煮餐食,煮好後到前面打包顧客的餐點,忘了關爐火,鍋爐還在空燒,不久就引發火災,火勢往上竄燒,該店面的2樓臥室木板、3樓儲藏室美耐板燒熔。而該場火也讓3戶鄰居的房子有部分裝潢或天花板、屋簷燒燬。
當時卓姓女打119報案,後來在消防局製作談話筆錄詢問起火原因時,即主動坦承起火處是其使用的廚房爐具,符合自首的要件,得減輕其刑。
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卓姓女業者因疏忽未注意關閉爐火,以致引燃周邊可燃物而起火燃燒,並延燒至周邊住宅,除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也讓鄰居財產遭受損失,惟念及犯後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均已達成和解或調解,並賠償完畢,經此教訓,已知警惕,應無再犯之虞,判決之徒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因此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