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太吵?女求償10萬精神慰撫 法官駁回:未達不能忍受
彰化縣張姓女子指控,住處隔壁的全聯超市產生噪音,讓她夜不成眠精神嚴重痛苦,請求賠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一、二審都認為無法判斷是超市或其他住戶聲音,也未達一般人不能忍受程度,駁回聲請,全案確定。(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彰化縣張姓女子指控,住處隔壁的全聯超市冷氣、冷凍設備「日夜不停運轉」產生噪音,讓她夜不成眠精神嚴重痛苦,請求全聯賠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但全聯反駁兩側商家、人車多,官方檢測也未超標,一、二審都認為無法判斷是超市或其他住戶聲音,也未達一般人不能忍受程度,駁回聲請,全案確定。
法官認為,張女雖提供可以持續聽到嗡嗡聲響的錄音光碟,但無法認定發出時間、地點,而要到現場勘驗狀況,張女卻拒絕,無法認定噪音來自全聯或是其他住戶,另該全聯分店兩側店家、人車眾多,環保局也無法排除干擾音源,無從認定有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忍受的噪音,駁回張女請求10萬元慰撫金訴請。
張女為此上訴,台中高分院維持相同認定,認為該家全聯分店的日間營運情形,與其他分店相同,百貨超市商業行為,難以避免會發出各式各樣聲音,此爲一般消費者所能接受、習慣,且張女未提供該分店有製造超越一般人能忍受的噪音,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張女指控隔壁全聯分店擺置的冷凍冷藏設備、以及屋頂設置的空調散熱機器,「日夜不停運轉」產生的噪音嚴重影響生活品質,造成睡眠品質、心理健康不佳,嚴重精神痛苦,請求全聯賠償精神慰撫金10萬元;但被指控的該家全聯分店指出,全台各分店的設備都是一樣的,沒有使用特殊設備。
另該分店的營業場所位於市區,兩側店家、住戶多,屬於第三類噪音管制區,而環保局人員根據張女檢舉多次到場檢測,不論日間、晚間、夜間噪音,都低於法規規定,沒有超越一般人所能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