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指揮所」爆性騷擾! 學長摸學妹大腿記兩大過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我國戰時最高指揮中心「國軍聯合作戰指揮中心(俗稱衡山指揮所)」驚爆性騷擾!一名管理隊劉姓志願役上兵,疑似在值勤期間碰觸學妹的大腿內側及腰部並展示A圖,被國防部勤務大隊認定成立重度性騷擾,建議核予記大過兩次、言語性騷擾記過一次。劉員提告要求撤銷,但最高行政法院表示「建議」非正式處分,無法撤銷,日前駁回其訴。
劉員是國防部勤務大隊衡山指揮所管理隊志願役上兵,2019年間與學妹在聯合演習中心值勤期間,詢問具有性意味問題、碰觸她的手部、腰部及大腿內側等處,還以學長身分,在工作上予以刁難等情,氣得學妹提出申訴。
勤務大隊性騷擾申訴會調查後,同年決議「性騷擾」成立,認定劉員值日期間所為言語、肢體騷擾及展示性愛圖片等行為屬「重度」,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第15條第13款及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參考表規定,建議核予記大過2次,「中度」的言語性騷擾行為則建議核予記過1次。
劉員不服,興訟要求撤銷處分,主張士兵遭記兩大過,當年度年底汰除;記一大過,不得續約。志願役士兵的服役是合約制,故記大過不得續約,即已涉及士兵身分變更。他強調,本案另涉刑事訴訟,懇請法院等待刑案判決,將庭期延後。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劉員爭執的是勤務大隊的記過「建議」,但「建議」在正式懲罰生效之前,並沒有法律上的規制效果,不會對權利義務產生影響,故不得單獨提起行政爭訟的撤銷訴訟,劉員提告於法不合,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據悉,劉員在提告之前曾提起申復,國防部組成性騷擾事件申復會調查後,維持言語騷擾部分核予記大過1次、展示性愛圖片部分核予記過2次、請人事部門速為處理的建議,並於2020年送返交由勤務大隊做成正式處分,此處分對劉員發生不利的效果,才是得以提起撤銷訴訟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