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關心」天虹科技副總撞死人 新埔分局長、刑事局副局長記過2次

竹縣新埔警分局長陪車禍肇事駕駛作筆錄引爭議,警政署加重懲處。示意圖。(均翻攝新埔分局官網,本報合成)

竹縣新埔警分局長陪車禍肇事駕駛作筆錄引爭議,警政署加重懲處。示意圖。(均翻攝新埔分局官網,本報合成)

2022/05/31 16:24

天虹副總涉撞死人爆「關心」疑雲 竹縣警局長自請處分、副局長記過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新竹縣天虹科技副總經理開車撞死機車騎士,新竹縣新埔警分局長林英煌全程陪同羅男製作筆錄引發爭議,外界質疑高層介入及懲處過輕,警政署調查後重新懲處,將現場陪同的分局長林英煌、打電話關心的刑事局副局長黃家琦,各記過兩次,局長楊哲昌考監不周,申誡一次,同時為自清,將新竹縣局長以下通聯全交由檢方併車禍案調查,以昭公信。

警政署指出,本案原查新竹縣警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吳仁志,曾致電分局長林英煌到場關心,惟事後刑事局副局長黃家琦主動發表聲明書,表示曾請林前往寬慰肇事者,但務必依法辦理,對於造成非議,自請處分,後經查,全案製作筆錄時,林員雖全程在場,該分局仍秉公處理交通事故案件,過程並無不法。

警政署經查,全案並無相關人員涉嫌違法事證,原新竹縣警局處分林英煌及吳仁志行政責任部分,警政署審認核處過輕,另致電關心本案處事不當一節,懲處如下:新埔分局長林英煌及刑事局副局長黃家琦各記過二次,新竹縣警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吳仁志記過一次。至於有關新竹縣警局轉發肇事者聲明稿部分,確有不當,副局長許豐統記過一次,局長楊哲昌自請處分,考監不周,申誡一次。

警政署與新竹縣警局目前調查結果,並無其他高階警官涉入,但為昭公信,新竹縣警局將由局長以下相關幹部交付通聯紀錄及通訊軟體對話,報請新竹地檢署併本車禍案件調查。本案相關人員行為不當,新竹縣警局未能即時釐清案情,遭致外界觀感不佳,影響警察形象。本署將要求各級主官(管)引以為戒,以防止類似案件再度發生。

竹縣新埔警分局長陪車禍肇事駕駛作筆錄引爭議,警政署加重懲處。(記者姚岳宏攝)

竹縣新埔警分局長陪車禍肇事駕駛作筆錄引爭議,警政署加重懲處。(記者姚岳宏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