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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早餐停紅線不服取締 高雄男噴飛2萬、吊扣駕照半年

盧姓男子在鳳山區青年、建國路口買早餐違規停紅線,員警開單舉發時他不服取締,被重罰2萬元還吊扣駕照半年。(翻攝Google地圖)

盧姓男子在鳳山區青年、建國路口買早餐違規停紅線,員警開單舉發時他不服取締,被重罰2萬元還吊扣駕照半年。(翻攝Google地圖)

2022/05/26 09:42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盧姓男子開車去買早餐,他貪圖方便直接把車子停在早餐店門口的紅線上,員警上前驅趕並開單告發,盧男竟不服取締直接把車開走,員警出重拳開出2萬元罰單並吊扣盧男駕照半年,盧不服打行政訴訟,被法官打臉判他敗訴。

判決指出,2021年4月2日上午9時50分,盧姓男子把愛車停在鳳山區青年路二段與建國路三段路口的紅線上,然後熄火下車去買早餐;盧男正在早餐店等早餐時,員警巡邏經過該處發現車輛違停,正打算開單告發時,盧男此時已拿到早餐走到車旁打算上車,員警問他:「你的車嗎?等一下等一下,我要開紅單阿!」

盧男不理員警,打開車門後把車子發動,員警再警告他:「你停下來,你下來,我現在要開你單,你現在不服稽查是不是,那我開不服稽查…」,盧男不理會,直接把車開走,然後就收到警方寄來的舉發單,警方依「違反處罰條例之行為,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的違規行為,開罰他2萬元、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

盧男不服提行政訴訟,指自己遭員警喝斥「車輛違停」後,立刻把車子右轉至青年路邊黃線區(距原處約20至30公尺),再下車向員警表示「違停事實開罰單即可,何需大聲喝斥」並接受員警開違停發單,並無逃逸。

但法官勘驗員警身上的密錄器,發現員警開單時多次阻止盧男駕車離去,依一般經驗法則,應可當場確認員警已準備要開單舉發,而非盧男所稱「僅將車輛右轉至青年路」;且員警還吹哨、喊話、用手勢示意盧男停車,但盧男不予理會並加速離去,其主觀上確有故意拒絕接受稽查,因此駁回盧男之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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