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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了!2車凌晨競速 時速逾170公里被判刑

兩名年輕男子把國6東草屯交流道聯絡道永安路當賽車場,被判刑。(記者陳鳳麗攝)

兩名年輕男子把國6東草屯交流道聯絡道永安路當賽車場,被判刑。(記者陳鳳麗攝)

2022/05/26 08:40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兩名20多歲的男子凌晨1點多,各開1車下國6東草屯交流道下,把聯絡道永安路當賽車場,併排起步競速,開到下一個路口再迴轉繞圈,引擎聲震天價響,民眾打電話報警。兩人辯稱是陳男的車在國道上引擎聲很大,才下平面道路檢查,且時速只有6、70公里,惟警方從監視畫面拍到的時間和兩路口距離,推算出時速逾170公里,南投地院法官近日將兩男以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名,各判有期徒刑5個月。

判決書指出,陳姓和蔡姓男子,是在2020年4月19日凌晨1時30分許,開車從國道6號草屯交流道下平面道路,開在聯絡道永安路上,兩車開到永安路、中和路口時併排停車,隨即踩油門競速前行,開到永安路、玉屏路口時再迴轉競速,後來陳的車子繼續繞圈。

由於兩車的引擎聲發出巨大響聲,有人打110報案。警方後來調閱永安路上的監視器畫面,以兩車行駛通過兩個路口的時間和兩路口的距離,推算出當時兩部車競速的時速超過170公里。

陳姓和蔡姓男子在接受偵訊時,辯稱當時是行經國道6號,陳男的車子好像引擎有問題,發出很大的怪聲,因此一行人下東草屯交流道檢查車子,陳、蔡兩車會併排停著再往前開,是因為蔡要開在陳的車子旁聽聲音,且當時兩車的時速不高,只有6、70公里。

法官認為,2人分別駕駛車輛行駛在永安路內、外側車道,且以相互刻意停等的方式,待2車均位於內、外側車道的中間位置,且處於併排位置,先靜止一段時間後才同時起步,相互併排且競速行駛,再迴轉繞圈。

當時是凌晨,天色昏暗,視線不佳,兩人危險駕駛極易導致車輛失控;況且2人凌晨危險駕駛的行為遭人檢舉,顯見音量之大,對於其他用路的車輛、行人造成嚴重的妨害,明顯已觸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因此各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罰金折合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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