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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死9個人卻說身體不適 李國輝求交保被打臉

燒死9個人的男子李國輝自稱身體不適,要求交保。(資料照)

燒死9個人的男子李國輝自稱身體不適,要求交保。(資料照)

2022/05/25 11:0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緬甸華僑李國輝2017年與室友吵架,竟在新北市分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悲劇,4度被判死刑,目前在高等法院更三審審理中。被羈押的李國輝自稱身體不舒服,要求交保,但合議庭認為他觸犯重罪,有落跑可能性,日前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合議庭指出,李國輝是緬甸華僑,觸犯殺人重罪,入監羈押後,租屋處已無繼續承租,且未有工作而無收入來源,有高度逃亡之虞。此外,李國輝自稱時常聽聞耳中有網際網路上謾罵的聲音,被該聲音激怒下才縱火,若未經服藥控制就讓他交保在外,極有反覆實施同一放火行為之虞,因而裁定延長羈押2月。

合議庭說明,李國輝被判處死刑,現提起上訴中,全案尚未確定,重罪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是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的基本人性,依常理判斷,可認為他具有逃亡的相當或然率存在,又參酌他為外國人士,於我國社會連結關係薄弱,於國內與親人共同居住地及租屋處均無法繼續居住,可預期交保後,他有可能逃匿以規避審判程序進行及刑罰執行。

合議庭強調,李國輝縱火後旋逃離現場,更換衣著,欲規避員警追捕,考量他在犯下本案的前半年間,另有2次放火犯行,評議後認為維持羈押處分尚屬適當且必要,符合比例原則,自5月27日起延長羈押2月。

李國輝4年半前凌晨於新北市中和區出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5傷慘劇,歷審從一審至更二審都認定他觸犯「情節最重大之犯行」,且犯後無悔意,無教化可能,四度都判死刑,但最高法院仍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三審召開延押庭,李自稱有肝積水症狀,已4、5個月不舒服,請求交保,檢方主張李均有戒護就醫,應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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