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課長護航廠商億元標案 600萬回扣只收到40萬被起訴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台電機工課洪姓課長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護航油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台電1億多元車床機台標案,其中600萬元的回扣,洪姓課長只收到40萬元,油機公司王姓負責人和郭姓代理商則分得560萬元,檢廉獲報發動搜索帶回17人到案說明,洪、王、郭3人遭聲押,今雄檢偵結將他們依貪污等罪起訴。
檢方指出,2011年間,某義大利公司向油機公司訂購一台特殊規格的6米車床,經油機公司耗費3年時間研發生產測試,車床雖然順利製造出來,但已超過和義大利商簽訂的兩年期限,油機公司被依違約遭罰30萬歐元(約台幣914萬)。
油機公司為減少損失,透過郭姓代理商(47歲)協助向台電遊說,台電同意新購車床後,把開標、採購任務交給機工課洪姓課長(38歲)負責。
經3方商議後,由洪姓課長以限制廠商資格、制定特殊產品規格等綁標方式,於2019年3月、10月間陸續辦理6米立式車床、2米半中型立式車床機台2件標案的招標作業,2件標案都是為油機公司量身訂做,導致第一次招標流標,第二次招標,也只有油機公司1家投標,油機公司順利以1億560萬餘元得標2件標案。
油機公司收受台電修護處核撥的工程款後,郭姓代理商與油機王姓總經理(55歲)議定口扣金額為600萬元,並開立支票交予郭姓代理商兌現;而王、油機公司張姓副理(另案偵辦)為核銷行賄款項,再以假買賣開立不實發票給油機公司,再由油機公司會計人員製作不實會計帳目掩飾犯行。
王、郭分到回扣後,再從600萬中拿了40萬元交給洪姓課長,檢廉獲報展開追查,洪姓課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只是「便宜行事」才將標案底標透露出去,更沒有收取回扣;王姓總經理也說600萬元是給郭姓代理商的傭金,不知道他如何使用和處理,但郭男坦承全部犯行。
檢方根據油機公司相關人員說法及文件資料,不採信洪男等人說詞,偵結後依洩密、偽造文書、貪污等罪將3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