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害一家人1死3傷願賣房賠 肇事者母提聲明異議遭駁回
2022/05/23 16:24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38歲男子黃子洋去年12月間無照酒駕,撞飛走在斑馬線上范姓女子一家4口,造成范女傷重不治,丈夫及2名女兒重傷,雄檢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起訴,高雄地院4月裁定續押,黃曾透過律師表示,願以名下市價1800萬的房產賠償,面對假扣押強制執行聲請,黃母聲明異議,強調是她與黃父合購,以假買賣方式登記兒子名下,高雄地院認為,查封沒有違誤,駁回黃母陳女聲請。
檢警指出,被告黃子洋(38歲)涉嫌於去年12月26日夜間,自鹽埕區五福四路無照酒駕,上五福橋後左轉河東路經民生路口時闖紅燈,開至河東路、國民街口時撞飛范女一家4口,范女送醫不治,丈夫和2名女兒重傷送醫,檢察官認為他明知無法安全駕駛,卻不聽勸阻,高速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最後追撞行人,造成1死3傷悲劇。
被告辯護律師開庭曾代為主張,黃子洋名下有一棟房產,位於小港區漢民路,市價約1800萬元願拿出來賠償;但為防止黃男脫產,被害人林男早於今年1月,已向法院申請假扣押黃男名下財產,黃男再表態願賣房賠償,可是黃男的姐姐和母親,卻又對強制執行提出聲明異議。
據了解,黃母主張該房產是她和丈夫打拼合購,以假買賣方式登記兒子黃子洋名下,房子暫時出租,租金用來支付她的醫藥費,聲明異議主張不得強制處分該房產,高雄地院查明後,裁定駁回黃母的聲明異議,假扣押強制執行處分並無違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