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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遇通緝犯「快篩陽」沒逮捕反而丟包? 大同分局澄清

大同分局針對爆料內容澄清。(取自靠北police)

大同分局針對爆料內容澄清。(取自靠北police)

2022/05/19 17:35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73歲葉姓婦人因犯偽造文書案被判刑,但她沒有入監服刑被發布通緝。北市警大同分局警方掌握此資訊,在葉發布通緝前先前往她住處查訪,意外得知她快篩陽性後,員警隨即離去;但隔天葉被士林分局警方解送歸案,有基層質疑大同分局將葉「丟包」。對此,大同分局澄清,當時葉尚未被通緝,員警只是先前往查訪,也沒有完成逮捕程序,沒有丟包。

今天有員警在臉書社團「靠北polie」發文,指稱大同分局民生所員警5月10日下午開警車在延平北路三段18巷附近帶走一位葉姓婦人,說她被地檢署通緝,員警得知婦人快篩陽性,竟用警車載她回住處;隔天,士林分局派警車將該婦人載走,送往台北地檢署。基層質疑到底是防疫重要還是抓通緝犯績效重要?

對此,大同分局指出,員警在5月10日掌握葉姓婦人即將在隔天清晨6時許發布通緝,因此在10日下午先到葉住處查訪。警方向葉表明身分、要求葉出示證件時,葉聲稱證件在里長辦公室;員警載葉一起去找里長但里長恰好不在辦公室,員警與里長通電話後,里長連忙告訴員警「她快篩陽性」。

里長告訴警方,葉平時獨居,近日因為身體不適、有感冒症狀,因此將身分證、健保卡交給他保管,葉當時已經預計在11日前往醫院進行PCR檢測。

員警當下立刻將葉載回住處,打算等待她通緝發布後再進行逮捕,但大同分局員警隔天前往葉住處時,這才發現她已經先被士林分局警方解送歸案。

大同分局強調,員警5月10日找到葉時,只是先行查訪,當時葉還沒被發布通緝,員警自然不能逮捕她,也沒有丟包的問題。

大同分局還說,執勤員警因與葉談話而有短暫接觸,員警返回派出所後,巡邏車輛就實施內部清消,員警也落實個人自主健康管理,目前身體無異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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