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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檢疫期間外出被罰 中配單親媽包檳榔繳罰鍰

馮姓婦人(面對鏡頭)在新北分署詢問室辦理分期繳納,向書記官陳述自己家庭及經濟狀況。(新北分署提供)

馮姓婦人(面對鏡頭)在新北分署詢問室辦理分期繳納,向書記官陳述自己家庭及經濟狀況。(新北分署提供)

2022/05/09 13:4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從中國嫁來台灣的馮姓婦人配因居家檢疫期間外出被罰10萬元,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限制她出境、出海後,馮女自動分6次繳納約3萬7000元,並於今年申請分期繳納6萬3000元剩餘罰鍰,她向執行人員表示,自己已經找到代包檳榔工作,希望能如期繳完罰鍰,新北分署考量她的經濟與生活狀況,同意她分期繳錢。

新北分署指出,45歲的馮婦於2020年7月30日從中國入境,應在新北市板橋區住家居家檢疫14天,至8月13日期滿,但8月5日下午3時,她卻跑到附近超商購物,約1小時後返家,被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10萬元。

案件移送執行後,馮婦向書記官表示,她是單親媽媽,需獨力扶養1個未滿2歲的女兒,目前無業,等找到工作才能辦理分期繳納;因其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又為中配身份,新北分署即先行限制其出境、出海,以免執行無著。

馮婦經限制出境、出海後,自動分6次繳納3萬7000元罰鍰,並於今年3月14日親至新北分署申請分期繳納剩餘的6萬3000元罰鍰。

馮婦表示,她在台灣結過2次婚,2019年2月間產下1女,因大量出血,病情危急,經動大手術後救回,感謝醫院協助其申請政府救助金30萬元,離婚後帶女兒回中國養病,並委由家人照顧女兒,因已無中國身分證,只有居留證,在中國不易謀生,只好回台灣找工作,因居家檢疫期間,家中無食物,因不好意思麻煩里長幫忙,才會私自外出採購,當場致歉說:「我錯了,願接受裁罰」。

馮婦還表示,她回台後因超過1年找不到工作,30萬元救助金已花費殆盡,好不容易在板橋找到代包檳榔工作,包1粒檳榔賺5毛錢,如身體狀況良好、不休息,每天約可包2000粒,賺1000元,但每月還要負擔房租、水電等費用,最多僅能勉強繳納3000元,且預計接女兒來台讀幼稚園,屆時開銷更大,尚在尋找穩定的正職工作中。

新北分署考量馮婦收入微薄及生活狀況,同意她當日繳納6015元,剩餘5萬7000元分19期,每期繳納3000元,並基於人道考量,解除其出境、出海限制,方便她將小女兒接到台灣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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