慫恿2少女離家還燒掉手機SIM卡 合歡山被警找到才知代誌大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23歲李姓男子約15歲黃姓少女出遊,太晚回家少女被鎖在門外,黃女借住林姓少女家,隔日林女約21歲張姓男友,李男慫恿黃、林女離家等成年後再返家,張男表示祖父位於新北的家可借住,2對男女從高雄騎機車北上,一路玩到日月潭再上合歡山,在台14甲線20.35K處被仁愛警方找到,少女家人提告李張2人妨害家庭,南投地院審理過程中,2男取得少女的家人原諒,南投地院將李男、張男各依和誘未滿16歲之人脫離家庭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現年25歲的李姓男子,2020年12月9日晚間,在高雄市約當時年僅15歲的黃姓少女出去玩,晚間快10點載她回到家,黃女的父親將大門鎖上不讓其進門,黃女只好去借住16歲的林姓少女家中,並要向她借制服,隔日可穿去上學。不過制服沒有借到,林女隔天還約了22歲的張姓男友,兩對男女騎機車到嘉義縣遊玩,玩到凌晨才返回林女家。
黃姓少女在遊玩途中已接到朋友的電話,表示她爸爸下最後通牒,若再不回家就要報警,她聽了更不想回家,李男於是慫恿她乾脆離家,到成年後再返家父親就拿她沒辦法,並建議黃女燒掉手機的SIM卡,躲避警方的追蹤。而黃女借住在李男家中時,SIM卡已先燒燬,而高雄警方打電話給李男問黃女行蹤時,李男謊稱不知其去向。
李男怕警方再來找,再度慫恿黃姓少女到外地居住,並聯絡張姓男子商量可讓少女住在什麼地方,而黃女也遊說林姓少女同行,張男表示可提供祖父位在新北市的老家,兩對男女於是騎車要邊玩邊北上。途中林女曾對離家一事開始猶豫,但其他3人不斷勸說,林女才同意一起北上。
兩對男女玩到雲林縣時,李男擔心警方也追蹤他的手機,因此也把自己的手機SIM燒掉,後來他們玩到日月潭,住宿一晚後,要繼續北上,而張姓男子也被自己被警方追緝,索性也燒掉手機SIM卡。當天下午快4點,他們騎車上合歡山,在台14甲線20.35K處,被仁愛警方找到,在帶回分局路上趕緊聯絡黃女的家人前來。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李男和張男明知黃女和林女是未成年少女,思慮未成熟,還以言語勸其脫離家庭,兩人行徑不足取,但因黃父表示願原諒兩人,由於兩人都沒有前科,也坦承犯行,因此宣告緩刑3年,以勵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