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友人太熱絡起口角 丈夫揮拳傷妻判刑又賠3萬
2022/05/02 10:01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陶姓人夫前年8月間與女性友人聚餐,互動太熱絡引發妻不滿,餐後開車載郭姓妻子和孩子返家途中,夫妻口角,陶竟怒打妻子,在孩子面前,揮右拳打妻的頭部、肩膀,擊中郭女的眼鏡致眼鏡受損,並傷及左眼眶、左手臂挫傷,妻告夫施暴傷害求償30萬元,高雄地院判刑4月、賠3萬元。
被告陶男警詢時辯稱因妻搶方向盤,造成車子蛇行,才不得不撥開妻子的手,否認毆妻,不過,事後被告曾傳拳頭受傷照片給妻子,並稱「受傷的是我不是妳」、「請妳搞清楚」,雙方的LINE對話紀錄被擷取佐證,刑庭法官認為夫妻起爭執後,被告竟於未成年子女面前,率爾出手毆打妻子。
法官又查出被告先前也曾毆打妻子,向法官請求從重量刑,判處4月徒刑,易科罰金4萬元,陶男選擇放棄上訴;妻子再提民事訴訟求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被告請出子女幼兒園的老師做證,反控妻有暴力傾向,但不被法官採信。
由於案發當時妻子手抱小孩,法官認為不可能不顧自身及小孩安全,出現行搶方向盤危險舉動,人夫陶男不否認與妻發生肢體衝突,認為30萬元精神撫慰金太高,因無力賠償將拒絕給付,法官判賠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