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二哥醉鬧靈堂 弟勒死他被判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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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18:27(新增判決理由)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男子施旻岡見酒醉二哥去年父親節前夕大鬧父親靈堂,聯手未成年堂弟綑綁二哥,勒斃後棄屍。士林地院認為施符合刑法59條減刑規定,且施母也替他求情,今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殺人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遺棄屍體罪,併判施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至於堂弟則交由少年法庭審理。
去年8月7日晚間,施姓二哥在父親靈堂大鬧,被施旻岡勸阻並與堂弟拿繩索、腳銬、膠帶、皮帶等物,將二哥綑綁固定在木椅上,也用毛巾塞嘴;深夜11時許,堂弟再持鐵製啞鈴猛力敲擊二哥頭部,也拿延長線將其勒斃。
8月8日凌晨1時許,2人用床包包裹屍體,連同犯案工具,一併棄置在距離住家約100公尺外的廢棄鐵皮屋。
施旻岡在法院審理時辯稱,二哥被綁在椅子時嗆聲「我會殺了你們」,他與堂弟擔心被報復,先由堂弟拿啞鈴敲擊二哥頭部,堂弟還叫他把頭撇過去,所以他並未看到行兇過程,直到堂弟要他拿延長線,他才睜眼見到二哥已無動作,「我第一次看到,很害怕」,施也強調自己沒有殺人犯意。
士院認為,施旻剛在檢方偵查時供稱,堂弟當下要求「處理掉」二哥時,施說「好」,這就代表施確實想要「殺害、戕奪二哥生命」,且施見堂弟用啞鈴攻擊二哥、用充電線勒頸,均未制止,甚至在充電線斷裂後,幫忙拿延長線給堂弟供繼續勒緊二哥頸部,認定施有共同殺人犯意。
士院也指,員警在案發後經觀看監視器畫面,得合理懷疑凶手是施旻岡與堂弟,施此時才承認犯罪,因此並不符合自首要件。
但士院表示,施旻岡是因二哥長期酗酒,且酒品不佳,還大鬧父親靈堂才與堂弟聯手殺害二哥,即便依殺人罪最低法定刑度10年論處,仍有情輕法重之虞,故依刑法59條減刑。
士院審酌,施旻岡與二哥本應互相扶持、照護,見二哥飲酒失控,施卻未選擇報警、送醫,反而與堂弟聯手殺害後棄屍,但考量兩兄弟平日感情和睦,二哥平時也有酗酒惡習,施還要負責處理二哥酒後脫序行為,且案發時正逢父喪,施所面臨的壓力與煎熬並非外人所知,才會在非預謀情況下殺害二哥。
士院最後提到,施母曾表示,先生與二兒子均已亡故,為人母真的很需要施旻岡,「他是我的支柱」,盼法院判施最輕之刑,讓施盡早回到身邊陪伴、盡孝道,故今依法判施8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