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越南旅遊猝死 家屬求償300萬被判敗訴
2022/04/26 20:0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江姓男子2018年4月赴越南旅遊時,被發現在旅社猝死,家屬指稱潘男是因遭嘔吐物阻塞呼吸道而窒息死亡,向保險公司要求意外險理賠金300萬元被拒,提起民事訴訟;高等法院依法醫鑑定結果,認為江男死因為急性心肌梗塞,加上他有心肌梗塞舊疾,不符意外死亡的求償規定,判家屬敗訴。還可上訴。
江家主張,江男於2018年4月3日至4月10日向保險公司投保旅遊意外險,保額300萬元。
不過,江男投保後赴越南旅遊,同年4月6日上午6時許,被發現在旅館瑩間內猝死,據稱是在嘔吐時遭嘔吐物阻塞呼吸道而窒息,明顯是意外死亡,但家屬向保險公司申請意外保險金理賠時竟遭拒絕,因此訴請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應支付理賠金300萬元。
保險公司指稱,依保險契約第18條規定,只對非因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導致被保險人死亡,保險公司才有支付保險金的責任。
依據越南胡志明市衛生署法醫鑑定報告,顯示江男的心臟冠狀動脈狹窄達70%以上,硬化伴有慢性發炎、急性心肌缺血情形,且有心肌梗塞舊疾,判斷死因為急性心肌梗塞,再依石台平法醫的檢視,江男的死因是心因性猝死,因此其死亡均非來自外來突發事故所致,因此保險公司無賠償責任。
一審審理認為,並無證據顯示江男死因是來自外來、突發事故所致,判江家敗訴;江家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採信鑑定結果,支持一審見解,認定江家所提證據無法證明江男死因是因意外事故造成,仍判江家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