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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起衝突他被踢成終身四肢癱瘓 涉案男子重傷害被判刑

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2022/04/19 14:36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李姓男子在PUB與人發生糾紛,高男不滿遭李男辱罵,憤而以腳踹李男頭部,結果李男因腦部損傷四肢癱瘓,新竹地院依重傷害罪判高男徒刑5年6月。

判決書指出,曾男、黃男在2019年8月18日凌晨3點多在新竹縣「W KING PUB」前,因不滿李男先前在PUB內跟他們發生糾紛,且李男離去時大力甩門,遂上前與李男理論,各自出手推擠,葉男、高男遂前往查看,葉男、黃男先後出拳毆打李男臉部,高男則徒手抓住李男頭部,推向路旁停放的自小客車,李男因而倒地。

李男倒地即對高男口出「操你媽的!」高男因不滿遭辱罵,不顧黃男阻止,以腳踹踢已倒地李男頭部,李男因而受有外傷性腦出血、腦損傷併四肢無力,認知功能障礙、左髖關節異位性骨化等傷害。

事後因李男倒臥地上無反應,同行友人將其送醫治療,經醫師診斷後,確認腦部神經損傷併發四肢癱瘓、癲癇及失語症且後續亦難以痊癒。由於事後高男與同夥與家屬達成和解,並已給付大部分款項,最後新竹地院法官依重傷害罪判處高男徒刑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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