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嫌虎尾租屋種大麻製毒販賣 還養兇惡比特犬守門
2022/04/14 10:30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檢警歷經2個月密集埋伏、跟監,偵辦栽種、製造大麻販毒集團,在雲林虎尾緝獲黃姓(男,26歲)、陳姓(男,18歲)、廖姓(男,25歲)及陳姓(男,22歲)等人栽種、製造大麻,並於其等租屋處查扣大麻植株467株、大麻成品1批及相關栽培、乾燥設備,4嫌聲押禁見獲准。
雲林地檢署指揮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八大隊、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虎尾分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共同偵辦此案。
檢方表示,被告4人於雲林縣虎尾鎮租屋處栽種、製造大麻販售圖利,他們將室內布置成適合大麻花生長之溫室環境,購買培養土搭建花架,定時灌溉、施肥,加以風乾後,將大麻花葉製造成可供人施用之大麻製品,再以分裝袋真空分裝,使用研磨器磨成粉末捲成大麻香菸販售,更豢養兇惡比特犬,阻止他人接近。
警方歷經2個月密集蒐證,掌握被告4人可疑為栽種、製造大麻之位置,隨即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於本月12日前往執行搜索,當場查獲大麻植株467株、大麻成品1批及相關栽培、乾燥設備,隨即依法逮捕、拘提被告4人,並查扣上開毒品及製毒工具。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所涉犯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販賣毒品之重罪,且有逃亡、勾串之虞,於本月14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表示,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罰金;第12條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刑責極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