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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給胞弟住卻輕生變凶宅 姊姊這下要賠房東217萬

台北地院。(資料照)

台北地院。(資料照)

2022/03/31 10:4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宜蘭縣一間出租房去年發生輕生事件,房東認為變成凶宅,導致房價減損560萬元,向死者胞姊同時也是承租人的女子提告求償,台北地院經囑託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鑑定,得知減損金額為217萬多元,判女子必須賠償;可上訴。

房東主張,女子把租來的房間交給胞弟居住,豈料,去年2月11日上午,男子在屋內輕生,經他詢問仲介業者委託出售建物的行情價格,得知房屋因為變成凶宅,導致原本至少860萬元的售價,剩下280萬元,害他損失580萬元,提告求償。女子未到庭答辯也沒提出書狀說明。

北院認為,男子輕生時約56歲,應能預見輕生會導致房屋變成凶宅仍為之,因此,輕生與房價減損間具有因果關係,另經囑託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鑑定,並由該所估價師分析比較後,減損金額為217萬多元。

北院說,一般人對於曾經發生過非自然身故的房屋,確實多有忌諱及恐懼,購買意願低落,導致交易價格大幅降低,因此要女子依鑑定結果,賠償房東217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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