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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侵入住宅看柴犬配種 婦人逆轉判罪但不罰

鄭婦侵入民宅看毛小孩,被高雄高分院改判有罪。(記者鮑建信攝)

鄭婦侵入民宅看毛小孩,被高雄高分院改判有罪。(記者鮑建信攝)

2022/03/28 06:5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鄭姓婦人把柴犬放在林姓男子住處配種,遲遲沒有好消息,為維護自身權益,於是進入查看挨告,被高雄地院判決無罪,但高雄高分院審理後逆轉,雖認定無故侵入住宅,卻情有可原,判處免刑、不罰。

據了解,2020年4月5日,鄭女把飼養的公柴犬交由林姓男子,與其母柴犬進行配種後,曾多次詢問配種進度,經對方告訴沒有懷孕。

同年7月20日下午3點,鄭婦開車前往高雄市苓雅區正義路,告訴在1樓營業的黃姓男子,要上2樓看愛犬,並佯裝以手機聯絡林後,徑行上樓進入林和黃同住處,並抱走黑色、白色小狗各1隻後離去。

案經林、黃2人提告,檢方開庭調查後,依無故進入住宅罪,將鄭婦提起公訴,涉嫌至於盜竊部分,則處分不起訴。

高雄地院認為,鄭婦友人曾在該處2樓玩桌遊遊戲,發現有3隻幼柴犬,還把照片傳給她母子觀看,因而懷疑林男飼養母柴犬已受胎並分娩,並懷疑對方把小狗藏起來,基於維護自身權益,才進入樓上查看,有「正當理由」,而不是「無故」判決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則有不同看法,指鄭婦為未經林、黃2人同意,擅自進入2樓住處,已構成無故進入住宅,改判有罪,但審酌涉案情節輕微,判處免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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