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挨罰PO網討拍遭酸「快繳錢」 警釋疑「確實違規」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超速挨罰PO網討拍?1名男子騎機車行經彰化市東外環時遭警方以雷射槍鎖定車速57公里開罰,男子PO網質疑為一旁休旅車超速,申訴後收到照片竟有十字準星,且「超速-(負)57公里」為何要開罰?不料遭網友一面倒酸「一直鑽文字牛角尖,快去繳錢」,警方也出面釋疑打臉稱,男子提出的疑問,都不會影響其違規事實,「男子仍須繳納罰鍰」。
該名男子PO網稱,他收到第1張罰單時,上網申訴有可能是旁邊的車輛超速,收到公文稱有定位十字準星,他又向監理站索取,果然寄來的2張照片上有十字準星,前後照片「一個有十字準星,另一個卻沒有?」此外,為何超速負-57公里也要罰呢?
網友紛紛留言酸稱「你以為一直鑽文字牛角尖就不用罰錢嗎?」「繳就對了,不要再凹了」、「所以你說了那麼多,是不是還是超速?」有網友更直接稱「有超速就不要廢話,非得要挑毛病,趕快繳錢啦」。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指出,十字準星是後端電腦可以選擇取消或是出現,通常取締目標明確時,不會附有十字準星,因為是該名男子有取締上的疑慮,因此補寄的照片上附有十字準星,代表確定是機車騎士超速無誤;此外,取締時會同時有拍照跟錄影,出現十字準星位子不同,是因為選取的張數不一樣,所以機車移動時十字準星會跟著移動。
另外-(負)57公里,是持雷射槍取締時的方向問題,機車騎士面對取締者而來時,數據是+(正)值,當機車超過雷射槍時員警也跟着轉向,此時機車背對著員警,數值因此會變成負值。
警方指出,警方採用的測速儀器都是檢驗合格,東外環道機車道速限為40公里,該名男子車速為57公里已違規超速行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舉發開罰1200元~2400元罰鍰。十字準星和-(負)值的問題,都不會影響到該名男子違規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