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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過世戴寧聲請停押 嘉義地院裁定聲請駁回

戴寧(左)因父親過世,向嘉義地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嘉義地院今裁定聲請駁回。(資料照)

戴寧(左)因父親過世,向嘉義地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嘉義地院今裁定聲請駁回。(資料照)

2022/03/22 11:34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嘉義市無黨籍議員戴寧因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仍在看守所羈押禁見,其父親、前嘉義市議員戴建三20日凌晨過世,戴寧委任律師遞狀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今嘉義地方法院裁定聲請駁回。

戴寧委任律師陳澤嘉表示,對法院駁回結果非常遺憾,他今將去看守所告訴戴寧其父的死訊,議員不但無法見到父親的最後一面,現在更不能陪他父親走最後一程;返家探視的時間,待與戴寧及家屬討論決定。

嘉義地院今發新聞稿表示,戴寧辯護律師主張因父親日前過世,家中無人能處理後事,且最關鍵的證人即戴寧的父親,已無可能勾串,其餘證人偵查中已作證完畢,請求1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等,另審酌函詢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意見,檢察官回覆戴寧父親並非唯一證人,如讓戴寧交保,無法避免戴寧與其他證人勾串、湮滅證據的可能性,且其涉犯5年以上重罪,犯罪時間長,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且戴寧可依照羈押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聲請戒護返家奔喪。

嘉義地院綜合雙方意見,因勾串證人之虞的對象,並非僅戴寧的父親,此外考量戴寧涉案程度高、涉案期間達9年餘,涉案的人頭助理有數人等,雖然戴寧的父親過世,羈押原因仍繼續存在,不能因具保、限制住居等而消滅,認為維持羈押裁定屬適當、必要,合乎比例原則。

嘉義地院裁定書還提到,經查詢戴寧一、二等親屬結果,除戴寧之外,尚有其他親屬得處理父親後事,雖對其喪父深表遺憾,也能體會其哀痛之情,而依「羈押法」規定,經看守所長官核准後,在看守所管理人員戒護下返家探視,並於24小時內返回看守所,戴寧為奔喪需要,可依相關規定向看守所提出申請。(14:55新增戴寧律師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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