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陪友談判掏槍抵住對方頭 莽夫被判拘役50天

朱姓男子陪友人談判,見友人與對方起口角,竟突然掏空氣槍抵住對方的頭、頸。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強制罪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5萬元罰金。(記者林嘉東攝)

朱姓男子陪友人談判,見友人與對方起口角,竟突然掏空氣槍抵住對方的頭、頸。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強制罪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5萬元罰金。(記者林嘉東攝)

2022/03/16 15:16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朱姓男子陪友人談判,見友人與對方起口角,竟突然掏空氣槍抵住對方的頭、頸。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強制罪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5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與蕭姓男子有糾紛,去年4月間相約至基隆市崇德路談判;由陳的31歲朱姓友人,開車載陳前往赴約。未料,陳、蕭2人談判時一言不合,朱見陳與蕭起口角,竟掏槍抵住蕭的頭部、頸部,嚇得蕭男魂飛魄散,不敢再與陳男爭辯。

案發後,警方獲報循線找到朱;朱坦承當時確實有持槍,但當時是拿著槍朝天空筆畫,並未抵住蕭的頭、頸。警方扣得他抵住蕭頭部的槍支,經鑑定後,竟是一把不具殺傷力的空氣手槍。

檢方調查後將朱依強制、恐嚇罪嫌起訴;請法官論處刑度較重、3年以下的強制罪。法院則指,朱僅因陳姓友人與蕭有糾紛,竟掏槍作勢抵住告訴人頸部及頭部,以強暴手段妨害蕭自由行動的權利,依強制罪判處朱拘役50天,得易科5萬元罰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