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聯手虐死男童 男友判11年10月、無照保母3年半定讞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高雄無照保母杜苡彤與男友高嘉華共同照顧1歲男童,情侶卻涉嫌虐死男童,杜女還分享施虐照片,高男前年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重判11年10月定讞,杜女部分,高雄高分院更二審依傷害罪判刑3年6月,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指,杜女於2015年6月起,受男童母親之託,幫忙照顧1歲大的兒子,每週照顧5天,每月2萬3千元。不料,杜女因男童動輒哭鬧、愛丟扔東西,又不時吵鬧、吐口水,強迫男童罰站。
杜女還會傳簡訊給高男稱「剛修理完」、「持續跪地中」、「他(男童)快被我打死了」等,且為免虐童事情曝光,還說「他腳那紅紅的很明顯,看可不可以把他弄散」,並隨文附上男童遭罰跪照片。
至於高男,多次將自己正在吸食的香菸、電子菸塞到男童嘴裡,還用力捏住男童臉頰、嘴巴長達10秒,並以慣用右手朝男童頭部連續揮打,或強迫男童不得睡覺、射橡皮筋,總計施虐至少19次。
2015年9月19日,男童不堪受虐全身癱軟,陷入昏迷送醫,搶救6天仍回天乏術。
一審高雄地院審理時,高男辯稱揮打男童時空揮,否認碰觸到男童,男童當時還笑著回應,合議庭拒絕採信,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重判高男12年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改判11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高男上訴定讞。
杜女則在一審時辯稱簡訊內容純屬玩笑,最多只會叫男童罰站,否認會打男童或罰跪,未獲合議庭採信,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她3年6月徒刑,二審維持原判,但更一審改認她應能預見高男虐打男童恐致死,卻多次商議凌虐方式且未加以阻止,依成年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刑11年10月,不過,更二審維持一審判決結果,依傷害罪判刑3年6月,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