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懷疑前女友劈腿 打不到情敵洩憤竟性侵她
梁男懷疑被戴綠帽,性侵前女友。(情境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一名梁姓男子懷疑前女友小詩(化名)和他交往時,劈腿另名韓姓男子,2019年間把她約出來談判,並想毆打韓男洩憤,沒想到韓男不見人影,撲空的梁男火大,竟把小詩載往摩鐵性侵。高等法院認為梁男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原審判刑3年無誤,日前駁回其訴。
梁男與小詩2017年間交往,2019年間,小詩開始冷淡疏遠,提出分手後,隨即和韓男交往。梁男不甘被甩,懷疑被劈腿,把她約出來談判。
小詩先搭韓男的車前往談判,再轉搭梁男的車。在車上,雙方爭論不休,梁男遂查看小詩的手機,試圖證實自己的懷疑,看到小詩和韓男的對話訊息曖昧,且日期是在還沒跟他分手前,一時氣炸,決定驅車尋找韓男算帳。
未料遍尋不到韓男,梁男氣得把小詩載到汽車旅館,並在房內剝光她的衣服,不顧其反抗、尖叫、拉扯,強行指侵與性侵得逞,由於動作過於粗暴,還害小詩全身多處瘀青受傷。
事後,小詩憂心梁男沒做安全措施,恐懷孕,趕緊跑去買避孕藥服用,並和韓男一同前往警局報案,不願姑息。
梁男得知事態嚴重,趕緊求和,雙方以30萬元談妥和解,小詩因而具狀跟法官表示「若被告有按時履行,我同意刑事部分從輕量刑,若符合緩刑要件,同意給予緩刑」。
沒想到梁男簽了和解書後,卻不願意支付一分一毫,甚至還騙法官「已經給了5萬元」,幸好法官明察秋毫,和小詩再三確認,才戳破梁男的謊言。
高院認為,梁男未履行和解條件,難認已獲得小詩原諒,並沒有「其情可憫」的狀況,原審判刑3年合理,梁男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