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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假牙強摸胸!荒唐假牙醫賠30萬元 不用蹲苦窯

假牙醫陳男對病患襲胸,賠償30萬元獲得緩刑,免除蹲苦窯。(資料)

假牙醫陳男對病患襲胸,賠償30萬元獲得緩刑,免除蹲苦窯。(資料)

2022/02/26 11:2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高中畢業的台中市陳姓男子,有齒模製造技術員資格,但他並無牙醫師資格,卻開設鑲牙所,為女子小芳裝置假牙,收費4萬元,去年2月小芳找他調整假牙位置時,陳男竟掀開小芳衣服、撫摸肚子,還頻頻詢問能否摸胸部,小芳拒絕之後,陳男乾脆硬來,法院審理時,他賠償30萬元和解,法院依違反醫師法判刑7月,強制猥褻罪部分則判刑8月,應執行1年2月,緩刑3年,免除牢獄之災,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在28年前,曾有違反醫師法的前科,他沒有牙醫師資格,卻於前年11月間,於開設的鑲牙所內為小芳(化名)製作假牙印模及裝置假牙,這些都屬於治療行為,他收了4萬元,事隔3個多月,小芳因假牙脫落,去年2月返回鑲牙所請陳男調整假牙,陳男卻掀開小芳上衣,露出腹部,多次詢問是否能摸腹部,小芳明確拒絕,陳男仍強行撫摸,又問能否摸胸部,小芳揮手並用語言拒絕,陳男仍強行撫摸胸部,小芳氣得報警。

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趕緊賠償小芳30萬元,雙方和解,法官認為,陳男於1992年曾違反醫師法,判刑1年2月,但已經是距離案發28年前之事,這段期間沒有其他犯罪紀錄,據此依違反醫師法與強制猥褻罪,合併判刑1年2月,再給他緩刑3年,讓他不用蹲苦窯,條件是支付公庫2萬元。

不過,台中地檢署卻上訴,質疑陳男向小芳收費4萬元,觸犯詐欺取財罪,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陳男是冒充牙醫實施醫療行為,並非詐欺取財,駁回檢方上訴,可再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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