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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江村直播罵陳柏惟「賺紅錢」再敗訴 判賠20萬還得移除影片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村長」詹江村(左)2019年公開指控「『3Q哥』台灣基進前立委陳柏惟(右)『賺紅錢』」,刑事部分已判拘役80天確定;民事部分,桃園地院判決詹江村須賠償20萬元,並移除影片,可上訴。(本報合成)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村長」詹江村(左)2019年公開指控「『3Q哥』台灣基進前立委陳柏惟(右)『賺紅錢』」,刑事部分已判拘役80天確定;民事部分,桃園地院判決詹江村須賠償20萬元,並移除影片,可上訴。(本報合成)

2022/01/27 17:5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國民黨桃園市議員「村長」詹江村2019年間接連在YouTube、臉書及電視節目公開指稱「『3Q哥』台灣基進黨前立委陳柏惟『賺紅錢』」等言論,並做出「含」、「舔」動作,刑事部分已被判拘役80天確定;陳柏惟另對詹江村提起民事求償,桃園地院近日判決詹江村須賠償20萬元,並移除「村長直播基進黨賺紅錢」影片,可上訴。

陳主張,詹於2019年8月18到21日間,接連在YouTube直播、個人臉書及電視節目,指稱他「怎麼反共賺大陸錢,一邊賺大陸錢一邊反共」、「當共幹」,還作出含、舔動作,已使他社會名譽評價受到明顯貶損,且所言未提出任何證據資料,對他構成侵權行為,因此向詹求償300萬元、移除相關直播影片及在聯合、自由、個人臉書刊登道歉啟事。

詹則主張,依據他所提出的證據資料,所述「賺紅錢」言論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自得阻卻違法、不構成侵權;至於「共幹」言論,刑事庭已認定不構成犯罪,含、舔動作則是諷刺陳任職中資公司的意見表達,同樣不構成侵權。

判決指出,詹主張陳「賺紅錢」有證據資料,但依據詹所提出的證據,主要是來自吳姓網友提供的爆料訊息且多為猜測,沒有其他具體資料可佐證,難認詹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其所抗辯自屬無據,應成立侵權;「共幹」部分審酌當時陳為立委參選人,政治立場影響選民判斷,具有高度公益性,法院對於是否已盡相當查證義務的審查,自不宜過嚴,以免戕害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此部分不構成侵權。

判決指出,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加害程度等,判決詹應賠償陳20萬元為適當,並應移除2019年8月18日上傳Youtube的「村長直播基進黨賺紅錢」影片,其餘請求為無理由,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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