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如此師表?國中教師被記曠職 飆罵人事主任五字經

萬姓教師辱罵人事主任穢語,台中地院等法官,判處他拘役30日。(記者張瑞楨攝)

萬姓教師辱罵人事主任穢語,台中地院等法官,判處他拘役30日。(記者張瑞楨攝)

2022/01/27 11: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萬姓男子是台中市一所國中的教師,前年3月5、6日,他收到曠職通知書,兩度跑到該校人事室內,對主任飆罵「X你娘啊咧、X你娘X掰、臭俗辣假流氓」等語,卻沒想到學校緊急安裝錄影器,拍下他於6日的辱罵行徑,他卻全盤否認,並指對檢方起訴他的侮辱等犯行,「完全沒有印象」,都是「杜撰子虛烏有」,法官認為錄影畫面與證人說詞,都證實他有口出穢言,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書指出,萬姓男教師於2020年3月5日上午收到曠職通知書,他跑到學校人事室,辱罵主任「X你娘啊咧、X你娘X掰、臭俗辣假流氓」等語,學校緊急應變,當天下午於人事室內安裝錄影設備,沒想到翌日(6日),萬男又跑到人事室辱罵「臭俗辣假流氓」等語。

台中地院審理時,萬男全部否認,他辯稱沒有公然侮辱犯行,是主任對他不滿,衍生的報復之舉,都是子虛烏有,他對公然侮辱亦無印象,是主任惡意攀咬他曠職,他並無侮辱之意。

法官認為,檢方勘驗錄影,以及證人的證詞,都顯示萬男確實有上述犯行,依兩次公然侮辱罪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萬男上訴二審,指裝錄影設備不合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台中高分院法官詢問主任,主任說,「當天早上被告對我大聲斥罵後,學校緊急應變,當天下午才裝了錄影設備,沒想到第2天他又來逞其惡性」。

法官認為,學校基於校園安全、證據保全的必要性,裝置監視器設備,不是私人違法取得的證據,據此判決萬男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