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鬥鐵籠帆布上全血痕 屏東26賭客鬥雞賭手氣送辦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動保意識高漲,但依舊有人賭博是用「鬥雞」試手氣!屏東警方於年前查獲1間職業賭場,但「賭具」竟是雞,現場共26名賭客眼睜睜看著鬥雞相啄,血流成痕烙印在鬥雞籠的帆布上,反而刺激這批人的熱血參與感,有嫌犯落網還直說「人會打假球,雞不會作弊」,企圖合理化的說法令警方直搖頭,主嫌則罪加一等,除賭博罪外,還再依違反動保法移送。
農曆春節將至,職業賭場又開始活躍,屏東縣警局日前獲報新園鄉有職業賭場出沒,經派員查訪後掌握賭場位置,動員大批警力前往新園鄉光復路某巷子內空地破獲這個「鬥雞」的職業賭場,當場查獲賭場主持人、鬥雞裁判及賭客共26人,訊後均依賭博罪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與東港警分局員警昨天見機時成熟,前往該處賭場,以四方包夾方式查緝,現場賭客見警方現身時瞬間四處逃竄,警方以優勢警力壓制,賭客束手就擒,全被一網打盡,不過,這間賭場的賭具很特別,是1隻隻的鬥雞,不僅現場有大批雞隻在籠內養精緒銳,場上也正有「選手」養精緒銳待命。
警方當場逮捕26人,並查扣賭金17.6萬元、鬥雞2隻、計時用碼錶、簽注單、鬥雞籠及鬥雞鐵圈等相關證物,經偵詢後均依賭博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警方發現,51歲的張姓主嫌除自己養雞並維持賭場營運外,還請來48歲的鄧嫌及66歲的佘嫌來維持「賽事公平」當裁判,至於賭客,每場下注贏者可拿8000、輸者則賠1萬,中間的價差,由雞主人再抽走其中60%,另外40%則為賭場水錢和裁判費。
現場場面熱絡,竟還引來黑輪攤擺攤,為將大批賭客帶返所,最後警方出動約50人將這批以賭動物為樂的犯嫌帶回,警方調查,這批賭客自高、屏地區聞風而來,有的是來看熱鬧,有的則不排除也是鬥雞豢養者,而賭客年紀層廣,年輕到老皆有。
警方表示,農曆春節將近,警方取締不法無假期,不論春節或平日,都不容許非法賭博行為,尤其本案還涉及動物間賭博,張姓主嫌、鄧嫌及佘嫌另外再依違返動保法來移送,根據該法第10條規定,違者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據悉,由於鬥雞難由警方照料,因此在拍照後,交付主嫌具保領回「證物」,未來他必須要好好飼養,要是有任何閃失,還要再吃上「湮滅證據」的罪名,未來只要檢方要求,主嫌就要拿出來,這段時間正好重新學習生命教育,但也有人聞訊笑說,要是養太胖,豈不又要吃上「變造證據」罪。